- 16:35泉州:以“数字温度”筑就未来之城...
- 17:25完善“回收机制”是治理过期药品的一剂良方...
- 13:48新标准护航 浙江月饼抽检合格率达99.45%...
- 11:27尤禧医学检验实验室违反《广告法》被处罚...
- 17:49浙江杭州:58批次青团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 5:48海南公布十起“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特种设备领域典型案例...
- 14:50中消协测评36款无线耳机 潮智能、科大讯飞、酷狗、山水4款样品声压级超标...
- 5:37破除门票依赖 为旅游市场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 1:21整体票价亲民!十五运会赛事门票价格预计9月前公布...
- 24:32北京:“爱好”笔袋、“双叶”橡皮擦、“机灵姐”笔袋等7批次文具不合格...
黑龙江多地开展“充气堡”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
泉州扩大高中办学容量,推动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十四五”期间,泉州策划高中、中职建设项目55个,统筹指导县市、区)学校布点规划,到2025年,预计新增高中、中
在北京市东城区,老百姓看病就医也能“刷信用”了。4月21日,东城区和平里医院、普仁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上线信用医疗,率先在首都核心区实现覆盖区级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社区卫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福建省药监局按照总体工作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半的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办了一批药品违法案件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福建省药监局按照总体工作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半的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办了一批药品违法案件
连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卫健、消防等多部门开展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工作。检查组深入各民办幼儿园,对其食堂的卫生条件、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各环节以及消防设备质量、餐饮场所环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近期,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对海淀区吉野家、金凤呈祥、南城香、阳坊刷肉、百果园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门店进行依法查处。北京吉野家快餐有
沪药监通告〔2024〕22号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我局组织对本市生产企业、流通领域、使用环节进行了医疗器械质量抽检,现将医疗器械抽检信息予以通告见附件)。对抽检中发现不符合相关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盼吧鸡蛋糕”仅记录配方使用量未记录实际使用量,“番逗佬地瓜干”“紫薯水晶仔”未能提供该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示2024年第22号食品生产监
自学校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指导化解学校食品安全各类风险隐患。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餐饮协会、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北京市石景山区前期工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暑期结束后,青岛旅游热度不减。为进一步维护公平、有序、安全的旅游消费市场环境,保障广大市民、游客的合法权益,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开在闹市的实体金店称购买黄金可“金生金”,到期还可保底收益,你听到这些会不会动心?9月上旬,福建多家莱瑞珠宝门店关店进行“内部整顿”,负责人失联,再次引爆黄金托管骗局。不少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电动晾衣机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25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其中实体销售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电商销售23批次,发现不合格2批次。本次抽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为提高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确保学生健康和校园食品安全,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班组织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朝阳分局、学校及学生餐配送企业,
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对“冰墩墩”“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对已注册的“雪墩墩”“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据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中秋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在节日前夕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月饼专项抽检。经检验,被抽查月饼中合格543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9.45%,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今年以来,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了一批不正当竞争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案件,9月27日,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多个典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郑铁峰)在民营经济大省浙江,个体经济被视作“经济家底中的家底”。2月1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截至2023年年底,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在册总量668.68万户,占经营主体的6
2020年4月11日,王先生收到某食品公司发来的营销短信后,致电商家要求对方不要再发类似短信。但2021年4月,王先生再次收到该公司的营销短信。随后,王先生按照短消息提示回复了“T”退订。不料,6月和